更新時間:2018/01/23
增訂「醫療檢查影像上傳」獎勵規定
增訂「醫療檢查影像上傳」上傳規定
資料上傳獎勵金--增訂「上傳醫療檢查影像獎勵金」
獎勵項目:
獎勵條件 • 107年1月至6月,於費用年月次月底前上傳影像即符合標準。
• 107年7月起,需於實際檢查日期後之後24小時內,將醫療檢 查影像傳送至本署。
支付方式 • 「電腦斷層造影檢查」、「磁振造影」:每筆醫令獎勵10元。
• 「齒顎全景X光片攝影」、「上消化道泛內視鏡檢查」、 「大腸鏡檢查」、「超音波檢查」:每筆醫令獎勵2元。
https://www.nhi.gov.tw/Resource/Registration/6971_21_%E3%80%8C%E9%86%AB%E7%99%82%E6%AA%A2%E6%9F%A5%E5%BD%B1%E5%83%8F%E4%B8%8A%E5%82%B3%E7%8D%8E%E5%8B%B5%E5%8F%8A%E4%B8%8A%E5%82%B3%E4%BD%9C%E6%A5%AD%E3%80%8D%E8%AA%AA%E6%98%8E.pdf